一、股东和股权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二、股权变更需要提供《股权转让协议》,样本见参考资料。
三、变更公司股东所需材料:
1、全套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新、旧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8、公司章程修正案(盖上公司公章)